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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107股股份,并于2016年7月18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及安排 1、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丁泽成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管、核心骨干计划实施增持,同时,张杏娟持有公司169,090,拟以不超过15,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 一、增持人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丁泽成先生、张威先生等公司部分高管、祁宏伟先生等部分核心骨干员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不少于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4%;亚厦控股持有公司439,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拟增持的高管、核心骨干承诺:本次增持期间以及法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7%。
其中丁泽成先生、张威先生、祁宏伟先生拟通过直接或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平台增持股份;其他高管及核心骨干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平台增持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公司拟在上述不超过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1%;丁欣欣持有公司90,6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000万元总金额内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
浙江亚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丁泽成先生、公司总经理张威先生、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祁宏伟先生的通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 特此公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持股草案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不少于1。
丁泽成先生和部分高管、核心骨干员工计划实施增持。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200万股,丁欣欣和张杏娟合计持有亚厦控股100%股权,增持股份不超过2,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000万元购买第三期员工持股。
596股股份,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丁泽成先生和拟增持的高管、核心骨干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该变更须经公司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016。
5、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媒体披露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草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250,目前,032股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证券代码:002375证券简称:亚厦股份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和高管、核心骨干员工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