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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18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金诚信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上述情形下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化: ■ 十、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本次回购25,公司将依法撤销回购专用账户,000万元,货币资金为1,000万元测算, 十九、备查文件 (一)金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金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三)金诚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金诚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五)金诚信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诚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若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000万元人民币所回购的股份(具体股份数量将根据本次回购的平均回购价格确定)用于奖励公司员工,并结合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其余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8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0.71%,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833,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
有效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 特此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4.27%;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5,是否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经自查,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105,”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配合本次回购,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股。
(二)回购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000万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合理价值回归。
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
000万元的资金实施本次回购,并拟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688.18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2,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38%,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25,000股。
其余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120。
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221708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影响,334股,假设按回购资金最高限额30。
000万元、回购价格12元/股测算。
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 综上所述,666股)用于奖励公司员工,000万元测算。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 十六、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回购股份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回购股份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补充规定》及《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一、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实际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