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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政策规定与《通知》不符的
发布时间:2018-08-21 13:14

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 我区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罗琦)日前, 据统计,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险”为全区约10万家企业共减负12.72亿元,。

同时,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费率均为0.5%,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由20%降至19%,《通知》还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优化: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下调费率期间,停止下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的政策,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

原有政策规定与《通知》不符的,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

就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本自治区各统筹地区,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